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第三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内容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本阶段,分党委和院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 深入师生,问需于民、问症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师生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本阶段自9月21日起至10月21日止。
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10月10日前)
1.分党委通过主题讨论会、经验交流会、网上专题研讨等形式,以“如何理解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对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讨论领导班子、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症结。
2.各党支部可以通过读书会、演讲、知识竞赛、网上研讨、专题会议等形式,以“如何理解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对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开展群众路线大讨论,讨论基层党支部和普通党员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存在的问题及症结。
各党支部于10月11日前将讨论结果上报分党委。
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9月21日-10月10日)
院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个别谈心或集体谈心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1.分党委书记要与班子成员逐个谈心。
2.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
3.班子成员要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师生员工谈心。
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9月21日-10月10日)
1.院领导干部要对照党章和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应包括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四个部分。
2.分党委书记要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逐一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3.广大党员也要按照上述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阅后,及时报分党委存档。
四、召开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0月11日-10月21日)
1.院领导班子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根据前一阶段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
2.分党委书记、院长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解决“四风”问题,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领导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
4.院领导班子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五、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10月11日-10月21日)
1.党支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解决“四风”问题,结合党支部自身特点,针对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师德师风、加强学风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内容,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2.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及时上报分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