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提高工作效率,我处对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流程进行了相应改进,新的报销流程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报销人在报销之前,前往校医院(老干部处、财务处、各学院二级财务人员均可)领取《中国政法大学公费医疗门诊报销单》(一试三联),填写后(如下图范例),交由校医院院长审核签字即可。
图示:
中国政法大学公费医疗门诊报销单
xxxx年 x 月 x 日 收据: 2 张
姓名 |
张同学 |
类别 (报销比例) |
学生 √ |
贫困生 (100%) |
在 职 (80%) |
医疗号
学 号 |
2010XXXX |
联系电话 |
138XXXX5578 |
医 照 (100%) |
退 休 (90%) |
离 休 (100%) |
申报人填写 |
校医院审批意见 |
合 计 |
收 据 金 额 |
自 费 金 额 |
校医院负责人 (签 名) |
小 写 |
589.70 |
|
|
大 写 |
万 X 仟 伍 佰 捌 拾 玖 元 柒 角 零分 |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实报 |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小写): |
注:实报金额=(收据金额-自费金额)×报销比例 财务处签章: 复核人签章:
实报金额以财务处月末打卡金额为准
我处每月月底将报销金打入教师工资卡、学生补贴卡,并且在我处网站发布信息,请各报销人自己查询卡内交易明细即可。
以上公费医疗门诊报销流程在我处网站有明确说明,可以上网详细查阅。
如有问题,请致电58909143咨询。
财务处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