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研究中心:
为延揽外国优秀青年学者到中国内地开展基础研究工作,促进中外学者之间的研究合作和学术交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09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试行)(实施方案见附件1)。2010年度该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当年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外国非华裔优秀青年学者,曾在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从事过3年以上基础研究工作或具有博士后研究的经历。
2.推荐人选要紧密结合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推荐美欧日俄等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现职青年学者。
二、支撑条件
1.推荐单位应为申请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外国青年学者提供政策咨询,科研合作,并协助进行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 推荐单位应协调学校为申请人提供研究项目实施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并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盖校章)。协议中必须包括来华期限、生活费用保障、工作条件保障以及知识产权处理等方面的约定。其中,协议中的来华期限必须涵盖本基金申请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名额和材料
1.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
2.提交的材料:
(1)推荐意见表(附件2)1式3份。
(2)申请人和依托单位的协议书1份。
(3)两封推荐信(至少有一封来自国外);
(4)不超过五篇代表性论文的saba sport。
四、截止日期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
五、后续工作
教育部科技司将组织专家遴选并限额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推荐。推荐工作完成后,教育部科技司将科学基金项目受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通知有关高校,由高校通知申请人于2010年6月1日-6月30日期间通过该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该基金实施方案、申请通告均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国际合作专栏:(//www.nsfc.gov.cn/nsfc/cen/gjhz/index.html)浏览或下载。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读有关文件,精心组织,按期推荐。
联系人:满学惠
电 话:58908051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实施方案
附件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推荐意见表
科研处
2010年5月4日